該法規已將那些屬於個人類別的人排除在申請迪拜駕駛執照之外:

.武裝部隊在駕駛軍用汽車時,應持有其軍事當局提供的許可證。

2.在外國註冊的機械汽車司機,不在本規定的登記和許可範圍內,駕駛軍用貨車時,須持有國家規定的許可。該國的權威機構或全球合法駕駛執照允許在獲准駕駛此類汽車的期限內以及在獲准在該國逗留的期限內駕駛此類車輛,無論是運輸、退房還是已定義的任務。

3. 根據內部傳教士在這方面建立的控制,持有合法的全球或國際駕駛執照的人以及被授權在國家以外逗留的人。

該法規規定了希望在迪拜申請駕駛許可的個人必須滿足的某些條件,如下所列:

1. 申請殘疾人車輛或自行車證明的申請人應年滿 17 周歲。申請人必須年滿 18 歲才能申請駕駛輕型車輛的執照(重量不超過 2.5 個負載/用於移動物品的自行車)。申請重型卡車(超過 2.5 噸)、機械拖拉機或其他機械工具的許可證以及申請公共汽車許可證(用於運送超過 14 名乘客的卡車)的候選人應年滿 20 歲。年滿 21 歲。

2. 申請人應提交一份由聯邦政府醫療專業人員或許可當局認可的醫療專業人員出具的醫療報告,以證明其具有駕駛汽車的健康狀況。可以戴上臨床眼鏡或矯正視力的鏡片進行體能測試。

3. 最後,申請人必須通過實施條例組織的所需駕駛考試。在參加駕駛考試之前,申請人應在授權的駕駛學校參加固定種類的駕駛課程。

所需課程的種類取決於該人之前的駕駛經驗。同樣,如果整個考試的效率不令人滿意,則需要參加額外的課程。如果申請人是由內政部長選擇排除在外的國際國家頒發的合法駕駛執照Scooter Rijbewijs Tilburg的所有者,則根據該選擇所確定的條件,可以向申請人提供證明無需通過要求的駕駛考試。

在完全滿足上述所有條件後,許可當局將提供為期十年的許可證,其中前 6 個月是試用期,在此期間,如果在此期間違反了大量道路法規該人的許可證被拒絕一年,之後他/她需要重新申請。例如,申請人的年齡在 17 歲到 21 歲之間,所提供的許可證有效期僅為一年,並且每年都會恢復。

許可當局可能會在恢復許可證之前要求進行身體狀況檢查,如果他們發現個人在駕駛時由於某種身體狀況不適合駕駛,則可能會拒絕恢復。